建设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是推动有机食品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和 改善农村与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的 重要载体。为规范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的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有机食品生产的单位或组织均可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 基地。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地应具备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在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 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秸秆综合利用率为 100%;农膜回收率为 100%;畜 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为 95%;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推广率达 100%。
2、基地所在单位或组织已制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包括生产基地建设目标、 生产基地建设年度计划及运作模式;具备规范的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 有科学的作物轮作计划和基地生态保护与建设方案。
3、基地所有耕作土地或养殖品种全部获得国家认可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 认证(包括有机转换认证)。土壤环境质量不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HZB1-1999)Ⅳ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4、已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决策、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完整的 文档记录体系和跟踪审查体系,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有机食品 技术规范》(HJ/T80-2001)组织生产。
5、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其中,人均耕地面积在 0.5 公顷以上的地区,大 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 500 公顷,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 100 公顷,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 50 公顷,其他基地面积不少于 40 公顷;人均耕地面积在 0.1 公顷以 下的地区,大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 100 公顷,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 20 公 顷,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 10 公顷,其他基地面积不少于 10 公顷。畜禽养殖存栏 量(以猪为计算单位)不少于 1000 头,水产养殖年产量不少于 50 吨,茶叶和蜂 蜜年产量不少于 10 吨。
三、申报原则、程序、内容及时限
1、申报原则。按照自愿原则由申报单位或组织自行申报。
2、申报程序。拟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单位或组织经自查完全符合 条件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可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和材料。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书面 申请、有关文件和材料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如有必要,可进行实 地核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有关文件和材料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送初审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收到省 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有关文件和材料后,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复核和实地核查。专家组应在收到有 关文件和材料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送书面核查意见,并 将核查结果通报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申报内容。申请报告须附有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工作总结包括基地基本概况、建设过程和取得的成效;技术报告包括国家有机食 品生产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完成情况的证明材 料(包括地、市级以上检测、监测部门出具的检测、监测报告)。
4、申报时限。一个单位或组织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 四、审批、命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 食品发展中心专家组报送的初审意见和核查意见进行审议。对符合条件的,命名 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并颁发证书、标牌,允许其使用专用标志。“国家 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证书、标牌和标志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组织制作。证书、 标牌和标志有效期四年。
五、监督管理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省级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负责“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 经常性监督工作,每 2 年组织一次全面复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群众有反映的 基地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上报的复查结果进行抽查。根据复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 题,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和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消命名。
2、获得命名的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命名:
(一)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严重违反《有机食品技术规范》(HJ/T80-2001)要求的;
(三)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不良影响的;
(四) 产品未获得认证机构有机认证而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名义销 售的;
(五) 销售的有机食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六)被认证机构吊销认证证书的;
(七)非有机食品以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名义进行销售的;
(八)被命名的“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在生产种类发生变更后已不符合 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规模要求的。
3、获得命名“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单位或组织满一年后,应于每年 的 1 月 31 日前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基地工作总结及下一年 度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应包括基地有机食品生产情况(种类、数量、经营状况 以及内贸和外贸出口情况)、环境管理及环境质量状况、有关考核指标变化等方 面的情况。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的2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国家环境 保护总局备案。
六、本规定自 200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有机产品认证目录
植物类(含野生植物采集)
谷物
1 小麦 小麦
2 玉米 玉米;鲜食玉米;糯玉米
3 水稻 稻谷
4 谷子 谷子
5 高粱 高粱
6 大麦 大麦;酿酒大麦;饲料大麦
7 燕麦 莜麦;燕麦
8杂粮
黍;粟;苡仁;荞麦
花豆;泥豆;鹰嘴豆;饭豆;小扁豆;羽扇豆;瓜尔豆;利马豆;木豆;
红豆;绿豆;青豆;黑豆;褐红豆;油莎豆;芸豆
蔬菜
9 薯芋类 马铃薯;木薯;甘薯;山药;葛类;芋
10 豆类蔬菜 蚕豆;菜用大豆;豌豆;菜豆;刀豆;扁豆;长豇豆;黎豆;四棱豆
11 瓜类蔬菜 黄瓜;冬瓜;丝瓜;西葫芦;节瓜;菜瓜;笋瓜;越瓜;瓠瓜;苦瓜;
中国南瓜;佛手瓜;蛇瓜
12 白菜类蔬菜 白菜;菜薹
13绿叶蔬菜
散叶莴苣;莴笋;苋菜;茼蒿;菠菜;芹菜;苦菜;菊苣;苦苣;芦蒿;
蕹菜;苜蓿;紫背天葵
罗勒;荆芥;乌塌菜;菊花菜;荠菜;茴香;芸薹;叶菾菜;猪毛菜;
寒菜;番杏;蕺儿菜;灰灰菜;榆钱菠菜;木耳菜;落葵;紫苏;莳萝;芫荽;水晶菜
14 新鲜根菜类蔬菜 芜菁;萝卜;牛蒡;芦笋;甜菜;胡萝卜
15 新鲜甘蓝类蔬菜 芥蓝;甘蓝;花菜
16 新鲜芥菜类蔬菜 芥菜
17 新鲜茄果类蔬菜 辣椒;西红柿
茄子;人参果
18 新鲜葱蒜类蔬菜 葱;韭菜;蒜;姜
19 新鲜多年生蔬菜 笋;鲜百合;金针菜;黄花菜;朝鲜蓟
20 新鲜水生类蔬菜 莲藕;茭白;荸荠;菱角;水芹;慈菇;豆瓣菜;莼菜;芡实;蒲菜;
水芋;水雍菜;莲子
21 新鲜芽苗类蔬菜 苗菜;芽菜
22 食用菌类 菇类;木耳;银耳;块菌类
水果与坚果
23 柑桔类 桔;橘;柑类
24 甜橙类 橙
25 柚类 柚
26 柠檬类 柠檬
27 葡萄类 鲜食葡萄;酿酒葡萄
28 瓜类 西瓜;甜瓜;厚皮甜瓜;木瓜
29 苹果 苹果;沙果;海棠果
30 梨 梨
31 桃 桃
32 枣 枣
33 杏 杏
34
其它水果
梅;杨梅;草莓;黑豆果;橄榄;樱桃;李子;猕猴桃;香蕉;椰子;
菠萝;芒果;番石榴;荔枝;龙眼;杨桃;波萝蜜;火龙果;红毛丹;
西番莲;莲雾;面包果;榴莲;山竹;海枣;柿;枇杷;石榴;桑椹;
酸浆;沙棘;山楂;无花果;蓝莓
35 核桃 核桃
36 板栗 板栗
37 其它坚果 榛子;瓜籽;杏仁;咖啡;椰子;银杏果;芡实(米);腰果;槟榔;
开心果;巴旦木果
豆类与其他油料作物
38 大豆 大豆
39 其他油料作物 油菜籽;芝麻;花生;茶籽;葵花籽;红花籽;油棕果;亚麻籽;南瓜
籽;月见草籽;大麻籽;玫瑰果;琉璃苣籽
花卉
40花卉
菊花;木槿花;芙蓉花;海棠花;百合花;茶花;茉莉花;玉兰花;白
兰花;桅子花;桂花;丁香花;玫瑰花;月季花;桃花;米兰花;珠兰
花;芦荟;牡丹;芍药;牵牛;麦冬;鸡冠花;凤仙花;百合;贝
母;金银花;荷花;藿香蓟;水仙花;腊梅
香辛料作物产品
41
香辛料作物产品
花椒;青花椒;胡椒;月桂;肉桂;丁香;众香子;香荚兰豆 ;肉豆
蔻;陈皮;百里香;迷迭香;八角茴香;球茎茴香;孜然;小茴香;甘
草;百里香;枯茗;薄荷;姜黄;红椒;藏红花
制糖植物
42 制糖植物 甘蔗;甜菜;甜叶菊
其他类植物
43 青饲料植物 苜蓿;黑麦草;芜菁;青贮玉米;绿萍;红萍;羊草
44 纺织用的植物
原料
棉;麻
45 调香的植物 香水莲;薰衣草;迷迭香;柠檬香茅;柠檬马鞭草;藿香;鼠尾草;小
地榆;天竺葵;紫丁香;艾草;佛手柑
46
野生采集的植物
蕨菜;刺嫩芽;猫瓜子;猴腿;广东菜;叶芹菜;山核桃;松子等;沙
棘;蓝莓等;羊肚菌;松茸;牛肝菌;鸡油菌等;板蓝根;月见草;
蒲公英;红花;贝母;灰树花;当归;葛根;石耳等
47 茶 茶
种子与繁殖材料
48 种子与繁殖材料 种子;繁殖材料。(仅限本目录列出的植物类种子及繁殖材料)
植物类中药
49
植物类中药
三七;大黄;婆罗门参;人参;西洋参;土贝母;黄连;板蓝根;黄芩;
菟丝子;牛蒡根;地黄;桔梗;槲寄生;钩藤;通草;桔梗;土荆皮;
白鲜皮;地骨皮;肉桂;杜仲;牡丹皮;五加皮;银杏叶;石韦;石南
叶;枇杷叶;苦丁茶;柿子叶;罗布麻;枸骨叶;合欢花;红花;辛夷;
鸡冠花;洋金花;藏红花;金银花;大草寇;山楂;女贞子;山茱萸;
五味子;巴豆;牛蒡子;红豆蔻;川楝子;沙棘;大蓟;广藿香;小蓟;
马鞭草;龙葵;长春花;仙鹤草;白英;补骨脂;羊栖菜;海蒿子;冬
虫夏草;茯苓;灵芝;石斛
畜禽类
活体动物
50 肉牛(头) 肉牛
51 奶牛(头) 奶牛
52 乳肉兼用牛(头) 乳肉兼用牛
53 绵羊(头) 绵羊
54 山羊(头) 山羊
55 马(头) 马
56 驴(头) 驴
57 猪(头) 猪
58 鸡(只) 鸡
59 鸭(只) 鸭
60 鹅(只) 鹅
61 其他动物(头/只) 兔;羊驼;鹌鹑;火鸡;鹿;蚕;鹧鸪;骆驼;鸵鸟
动物产品或副产品
62 牛乳 牛乳
63 羊乳 羊乳
64 马乳 马乳
65 其他动物产品 驴奶;骆驼奶
66 鸡蛋(枚) 鸡蛋
67 鸭蛋(枚) 鸭蛋
68 其他禽蛋(枚) 鹌鹑蛋;鸵鸟蛋;鹅蛋
69 动物副产品 毛;绒
水产类
鲜活鱼
70 海水鱼(尾) 文昌鱼;鳗;鲱鱼;鲇鱼;鲑;鳕鱼;鲉;鲈;黄鱼;鳎;鳗鲡;鲷;
魨;鲈鱼;鲆;鲽鱼;鳟
71
淡水鱼(尾)
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鳜鱼;鲟鱼;鲫鱼;鲶鱼;鲌鱼;黄
鳝;鳊鱼;罗非鱼;鲂鱼;鲴鱼;乌鳢;鲳鱼;鳗鲡;鳡鱼;鲮;鮰鱼;
鮠;鲇;梭鱼
甲壳与无脊椎动物
72 虾类(吨) 虾
73 蟹类(只) 绒鳌蟹;三疣梭子蟹;红螯相手蟹;锯缘青蟹
74 无脊椎动物 牡蛎;鲍;螺;蛤类;蚶;河蚬;蛏;西施舌;蛤蜊;河蚌;海蜇;海
参;卤虫;环刺螠
水生脊椎动物
75 鳖(只) 鳖
水生植物
76 海藻和海草类 海带;紫菜;裙带菜;麒麟菜;江蓠;羊栖菜;海苔;螺旋藻
加工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77 冷鲜肉 猪;牛;羊;鸭;鸡;鹅;鹿;驴;兔;鸵鸟
78 加工肉制品 牛肉制品;猪肉制品;羊肉制品;鸭肉制品;鸡肉制品;鹅肉制品;鹿
肉制品;鸵鸟肉制品
水产品加工
79
冷鲜鱼
文昌鱼;鳗;鲱鱼;鲇鱼;鲑;鳕鱼;鲉;鲈;黄鱼;鳎;鳗鲡;鲷;
魨;鲈鱼;鲆;鲽鱼;鳟);淡水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
鳜鱼;鲟鱼;鲫鱼;鲶鱼;鲌鱼;黄鳝;鳊鱼;罗非鱼;鲂鱼;鲴鱼;
乌鳢;鲳鱼;鳗鲡;鳡鱼;鲮;鮰鱼;鮠;鲇;梭鱼;鲍鱼;虾
80 加工鱼制品 加工鱼制品
81 其他水产加工制品
(包括海草类)
海参;海胆;扇贝;小龙虾;海带;紫菜;裙带菜;麒麟菜;江蓠;羊
栖菜;海苔
加工或保藏的蔬菜
82 冷冻蔬菜 速冻蔬菜
83 保藏蔬菜 保藏蔬菜
84 腌渍蔬菜 盐渍菜;糖渍菜;醋渍菜;酱渍菜;
85 脱水蔬菜 蔬菜干制品
86 蔬菜罐头 蔬菜罐头
果汁和蔬菜汁
87 果汁(浆) 果汁;果浆
88 蔬菜汁 蔬菜汁
加工和保藏的水果和坚果
89 保藏的水果和坚果 枣
90 冷冻水果 冷冻水果
91 冷冻坚果 冷冻板栗
92 果酱 果酱
93 烘焙或炒的坚果 松籽;核桃(仁);杏(仁);葵花籽(仁);五香瓜子;榛子(仁);花生
94 其他方法加工及保藏
的水果和坚果
坚果粉(粒;片)
植物油加工
95
食用植物油
豆油;茶籽油;核桃油;麻籽油;葵花籽油;菜籽油;芝麻油;玉米油;
橄榄油;花生油;月见草油;琉璃苣油;亚麻油;沙棘果油;沙棘籽油;
苦荞籽油;红花籽油;南瓜子油;葡萄籽油;小麦胚芽油;紫苏籽油;
杏仁油;石榴籽油;芥子油
植物油加工副产品
96 植物油加工副产品 植物油加工副产品
经处理的液体奶或奶油
97 经处理的液体乳 牛奶
其他乳制品
98 乳粉类 奶粉
99 发酵乳 酸奶
谷物磨制
100 小麦(粉) 小麦;小麦粉
101 玉米(粉) 玉米;玉米粉
102 大米(粉) 大米;米粉
103 小米(粉) 小米;小米粉
104 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 豆粉;苦荞米(粉);麦片(粉);苏子粉;芝麻粉;麦麸;糁;薏米;
青稞粉;大麦苗粉;糊;燕麦粉
淀粉与淀粉制品
105 淀粉 淀粉
106 淀粉制品 粉丝
107 豆制品 豆制品
加工饲料
108 加工的植物性饲料 植物性饲料
109 加工的动物性饲料 动物性饲料
烘焙食品
110 饼干及面包 饼干;面包
面条等谷物粉制品
111 米面制品 面制品;米制品
112 方便食品 粮食制品
不另分类的食品
113
茶 红茶;黑茶;绿茶;花茶;乌龙茶;白茶;黄茶
114 代用茶 苦丁茶;杜仲茶;柿叶茶;桑叶茶;银杏叶茶;野菊花茶;野藤茶;
菊花茶;薄荷;大麦茶
115 咖啡 咖啡
116 保藏的去壳禽蛋及
其制品
禽蛋及其制品
117 调味品 芝麻盐;麻汁;五香粉;胡椒粉;酱油;豆瓣酱;醋
118
植物类中草药加工
制品(颗粒/饮片)
三七;大黄;婆罗门参;人参;西洋参;土贝母;黄连;板蓝根;黄芩;
菟丝子;牛蒡根;地黄;桔梗;槲寄生;钩藤;通草;土荆皮;白鲜皮;
地骨皮;肉桂;杜仲;牡丹皮;五加皮;银杏叶;石韦;石南叶;枇杷叶;
苦丁茶;柿子叶;罗布麻;枸骨叶;合欢花;红花;辛夷;鸡冠花;洋金
花;藏红花;金银花;大草寇;山楂;女贞子;山茱萸;五味子;巴豆;
牛蒡子;红豆蔻;川楝子;沙棘;大蓟;广藿香;小蓟;马鞭草;龙葵;
长春花;仙鹤草;白英;补骨脂;羊栖菜;海蒿子;冬虫夏草;茯苓;灵
芝
白酒
119 白酒 白酒
葡萄酒和果酒等发酵酒
120 葡萄酒 红葡萄酒;白葡萄酒
121 果酒 果酒;水果红酒/冰酒/干酒
122 黄酒 黄酒
123 米酒 米酒
124 其它发酵酒 红曲酒
啤酒
125 啤酒 啤酒
纺纱用其他天然纤维
126 纺纱用其他天然纤维 竹纤维;蚕丝
服装
127 纺织制成品 纱;线;丝及其制品